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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有以下几种类型:
标准制修订项目,包括 G:国标、H:行标
标准预研项目(C)
通信标准类技术报告制定项目(T)
研究课题(B)
具体见研究项目分类与编号
采用程度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代号为:
IDT:等同采用(identical)
MOD:修改采用(modified) NEQ:非等效(not
equivalent)。 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等同采用"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括编辑性修改。"修改采用"不包括只保留国际标准中少量或者不重要的条款的情况。修改采用时,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在文本结构上应当对应,只有在不影响与国际标准的内容和文本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才允许改变文本结构。
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除等同、修改外,还包括非等效。非等效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只表明我国标准与相同国际标准有对应关系。
非等效指与相应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不同,它们之间的差异没有被清楚地标明。非等效还包括在我国标准中只保留了少量或者不重要的国际标准条款的情况。
采用的工作程序
项目的工作程序可分为一般程序和快速程序
快速程序(代号:FTP)是在正常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省略起草阶段(程序类别代号:B)或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程序类别代号:C)的简化程序。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可申请采用快速程序:
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项目,可采用B程序;
修订现行标准、将参考性/指导性技术文件变为行业/国家标准、将行业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和将通信标准类技术报告转化为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或通信标准的项目,可采用C程序。
ICS分类号
ICS即国际标准分类法,参见ICS的说明。 详细的分类号。
CCS分类号
CCS即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
目的、意义或必要性
指出该标准项目涉及的方面,期望解决的问题;是否标准体系明确列出的项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明确所建议标准要规定的技术内容与适用范围。即建议起草的标准第一章"范围"的内容;
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
应有以下内容: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简要说明,即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的情况、进程及未来的发展;该技术是否相对稳定,如果不是的话,预计一下技术未来稳定的时间,提出的标准项目是否可作为未来技术发展的基础; 项目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即该标准项目是否有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标准制定过程中如何考虑采用的问题; 与国内相关标准间的关系,即该标准项目是否有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该标准项目与这些标准是什么关系,该标准项目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附议单位
附议是指除项目建议单位外,另有3个或3个以上单位作为项目建议提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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